3.符合规定的停车标志、标线、停车设施、明码标价和计时设施;
4.相应的停车服务人员、设施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
5.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6.停车场车位示意图。
二、审批程序:
1.申办人提交规范、有效的申办材料;
2.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3.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后,填写《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证明书》;
4.申办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填写备案事项流程表;
5.告知和登记,受理人员要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三、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施工图及竣工图;
4.建设项目消防验收、交警部门交通设计验收、绿化验收、民防工程验收意见(如有)以及其他专项验收意见;
5.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竣工验收信息单;
6.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竣工验收测绘报告;
7.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交通设施布置图。
二、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市交通委交通设施处提交竣工验收规定材料后,对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由市交通委交通设施处受理后转送市运输管理处进行实地核查;
2.市运输管理处经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意见报市交通委交通设施处;
3.市交通委交通设施处经办人员经综合书面审查资料及市运输管理处实地核查意见后出具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经设施处处长审批并报市交通委分管主任审定后,制作竣工验收文书并通知送达申请人。
三、审批总期限:20个工作日
3.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室内停车场须备);
4.有效资信证明、经济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5.场地平面图(明示停车场位置、场内停车位、通道及进出口布局等);
6.停车场与路网位置关系示意图;
7.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室内停车场及货车停车场须备);
8.安装使用羊城通收费系统的证明(停车位30个及以上的非临时停车场须备);
9.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10.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机械车库含机械车位的停车场须备)。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备齐上述有关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办证大厅业务窗口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发给接受资料回执,并在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3.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受理资料进行评审;
4.协会组织专家组通过书面核实和实地核实等方式对申报停车场进行评审;
5.在10天内协会向交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6.交通主管部门10日内审核协会出具的评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4.《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5.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6.法人授权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须法人签名;
7.管理员登记备案表;责任书一式二份;
8.责任人和管理员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及责任人一寸彩照二张。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二、审批程序:
1.窗口领取表格;
2.《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送审;
3.如审验合格,提供规范有效的资料;审验不合格的,退回重新设计。
4.资料齐全领取回执;
5.实地验收;
验收合格领取停车场许可证。验收不合格通知整改或补齐资料。
三、审批总时限:7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机动车停车场(库、点)档案表》;
3.停车场总平面图;
4.停车组织图;
5.土地使用证明;
6.租赁土地开设公共停车场(点)的,还需提供5年(含)以上产权租赁合同;
7.属2000年10月以后新建建筑(单位)内的配建停车场(库)还应当提供支队验收通过所核发的公共及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书或者验收合格书(2000年10月之前的配建停车场报支队验收后,再予以受理)。
三、审批程序 :
民警受理后交科室领导审核,审核完毕交处领导审核,处领导审核同意后交支队领导审批。
四、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4.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停车库设计方案;
6.停车库平面布置详图;
7.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8.申请立体机械式停车库的,需提交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和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
9.申请特级的须提供车库保险合同;
10.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办流程
提交备案登记表→现场勘察→勘察合格后发放备案登记证
三、申办总时限
主城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初审意见,市停车办根据初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后由市停车办核发《重庆市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证》。
3.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4.提交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5.经营性停车场应持有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停车场的申办程序
1.申办经营性停车场(含住宅区、酒店、商场经营性停车场等)
由思明、湖里交警大队受理 ,支队设施处协助 。辖区大队负责发放《厦门市停车场审批表》、《停车场管理员备案登记表》;审核申请人呈报的有关材料;对停车场的标志、标线、出入口的设置及道路交通组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署意见,由设施处核发《厦门市停车场许可证》;
2.申办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
由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受理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的申请,辖区大队配合现场勘察;符合申办条件的,还须经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缴交城市道路占用费后;由市交警支队设施处核发《厦门市停车场许可证》;凡属支队内部申办业务,均由各受理单位窗口一次性告知,相互配合,统一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在内部相关部门之间来回申请。
三、审批总时限
支队设施处、各辖区大队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统一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名义作出。
1.项目配建停车场概况简介及验收申请;
2.建设项目停车场报建审批表;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4.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授权管理单位协议书;
6.配建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车位、标志牌、进出口等施工方案设计图(立体停车设备需出具质量监督部门质检合格证明);
7.配建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车位、标志牌、进出口实景照片(7寸)。
三、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窗口办结
四、审批总时限:3个工作日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停车场(所属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5.停车场(所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停车场设计方案;
7.停车场平面布置图;
8.停车场内设施清单;
9.停车场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10.申请立体机戒式停车场的,需提交立体机戒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11.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12.申请人如不能提供“停车场(所属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停车场(所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需征求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注: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审批流程:
下载表格→填写申请表→窗口受理(提供材料)→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审核→批准→窗口领取结果。
(温馨提示:领取“核准开办经营性停车场”批复后应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或增加“经营范围”项目,到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核准“收费标准”等有关手续。)
三、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
2.会签图、配件停车场结构图和交通组织设施设计图(电子文档和图纸各壹份)。
三、办理程序:
填写《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审批表》,并携带相关手续及材料到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进行办理。
四、审批总期限:2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1.申请便道停车场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停车场平面图;
2.申请院内、地下或立体停车场除提交(1)所列材料还另需提交场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有关部门批准该场地或建筑物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
三、审批程序:
1.到辖区大队提出申请,由辖区大队进行现场勘查并签注意见、盖章;
2.到支队秩序处审核批准后,由交警支队统一施划停车位(院内、地下、立体自行施划),设立统一制作的“停车场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四、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物业管理方)若停车场管理单位非土地所有权单位,需出具委托书、合同复印件,一并提供停车场管理单位的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6.土地所有权单位与停车场管理方的的合同或委托书;
7.停车计费和信息系统设置证明、管理运行方案;
8.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10.停车场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
二、申办流程:
1. 按场地实际需求及业主方要求进行停车场设备设施招标
2. 待停车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进行申报手续
3. 到南京市城管局停车办拿表格及所需申办的材料清单
三、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3.室内场地需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委托停车场责任书;
5.停车场设置车位、标志牌、进出口的施工设计图纸复印件及施工安装回执;
6.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和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批程序:
1.申办单位、部门或个人须提交书面申请;
2.领取《徐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点申请审批表》,认真如实地按表中栏目逐栏填写;
3.将填完内容的申请表交回我队,配合我队管理人员实地踏勘;
4.经本队管理人员勘查,具备办理停车场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办理机动车停车许可证和领购发票手续;
5.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物价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准开业。
三、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