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南京鼓励购买新能源车 路边停车免首小时停车费
2016年09月
编辑: 立体车库 来源:www.hytone.com.cn
路边停车可免首小时停车费;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时享受便利……今年,南京将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今年全市将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502辆,特别是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
公安、城管新增执法车应选新能源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将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502辆,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1502辆,其中私人用车(含企业用车)502辆、租赁车1000辆。同时,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500辆。还将推广应用专用车500辆,其中物流车(含邮政车)400辆,环卫用车100辆。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不仅要求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还明确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单位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选择新能源汽车,因特殊需求须购买传统燃料汽车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限购、限行、停车方面享便利优惠
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此,南京明确,在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后,要进一步落实汽车消费税相关政策。同时,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10年或15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还可以享受交通便利。南京提出,今后,在执行和制定为缓解交通拥堵而采取的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将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操作办法,将通过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配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南京将由市城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当日路内停车位免首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鼓励新建小区同步建设充电桩
想买新能源车,又担心不能随时充电?以后不用发愁了!今年,南京将建设各类充电桩3000个(其中直流充电桩800个,交流充电桩2200个)。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南京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在住宅小区、酒店、商业区、旅游景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设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鼓励免费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充电服务。市级机关停车场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协调,按照10%—15%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实现市场化运作。
此外,鼓励住宅区建设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的停车设施,每个车位均应具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件,鼓励同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